山東榮威律師事務所于2016年獲得了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可的“企業破產管理人資格”。多年來,山東榮威律師事務所先后被威海市各級人民法院指定擔任多起清算、破產案件的管理人。在辦案過程中,榮威律師事務所依靠自身專業的法律服務能力,妥善處理了相關破產案件,取得了政府、法院、債權人和破產企業的一致認可。
— 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擔任破產企業管理人,主持債務人破產清算、重整、和解工作;
— 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為清算組,主持公司強制清算工作;
— 接受管理人或清算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為管理人或清算組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 在破產重整程序中,為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債務人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 接受債權人委托,代表債權人參加破產清算、破產重整、自行清算、強制清算等程序,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
— 接受股東委托,代表股東參加被投資企業的破產清算、破產重整、解散清算、強制清算等程序,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
— 接受投資者委托,協助其選擇投資對象,代表投資者參與收購破產、重整企業;
— 接受金融監管部門委托,組織實施問題金融機構的托管、清理和關閉;
— 接受相關方委托,處理與解散、破產等相關的各類訴訟、仲裁;
— 與行業協會、學術團體等合作進行破產與重整領域課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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